茂名员工制家政企业社保补贴申请指南

导语 补贴对象原则上应按季度(或半年)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对上季度(或半年)已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

  补贴条件:

  1.用人 单位属于家政服务企业。

  2.相关人员属于家政服务人员。

  3.用人单位与相关人员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

  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

  补贴标准:每月按不超过用人单位为符合条件人员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的50%给予补贴。

  补贴期限:每人最长可享受3年。同一人员先后被多个员工制家政企业招用并申领本项补贴的,补贴期限累计计算。

应提交材料:符合条件人员基本身份类证明;劳动合同;单位发放工资明细账(单)。

  应核验信息:社保缴费记录;单位登记信息。

  申请程序:补贴对象原则上应按季度(或半年)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对上季度(或半年)已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同一人员在同一单位就业的,本项补贴与其他社保补贴不叠加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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