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哪些情况会停止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

导语 县级民政部门自接到复核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会同同级残联组织重新调查核实。经核实,残疾人符合补贴资格条件的,应按规定发放补贴,对已停发的补贴予以补发。

  茂名哪些情况会停止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

  补贴对象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自情况发生的次月起,停止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

  1.死亡或宣告死亡的;

  2.经人民法院宣告失踪的;

  3.户籍迁出本省的;

  4.申请材料弄虚作假的;

  5.未进行资格认定或认定、复核不合格的;

  6.本人自愿申请停止发放的。

  对上述第2、4、5项情况有异议且能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残疾人或代办人可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民政部门提出复核申请。县级民政部门自接到复核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会同同级残联组织重新调查核实。经核实,残疾人符合补贴资格条件的,应按规定发放补贴,对已停发的补贴予以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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