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就业见习补贴申请指南

导语 补贴对象应于见习结束之日(实际见习时间不少于3个月)起1年内,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补贴申请。

  补贴对象

  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单位除外)

  补贴标准及期限

  补贴标准:每人每月按茂名市最低工资标准给予补贴,其中用人单位实际支付的工作补贴金额不达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按其实际支付金额给予补贴。

  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补贴条件

  1、用人单位组织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或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

  2、用人单位每月按不低于我市最低工资80%的标准对见习人员支付工作补贴。

  所需材料

  1、见习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或毕业证书(以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身份享受时提供);

  2、见习协议书复印件;

  3、见习单位发放补贴明细账(单);

  4、见习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发票(参加了工伤保险的可不提供);

  5、单位银行账户。

  申请程序

  补贴对象应于见习结束之日(实际见习时间不少于3个月)起1年内,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补贴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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