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南区港澳流动渔船油价补贴办理指南(附材料+地址)

导语 茂南区港澳流动渔船油价补贴对象为从事国内海洋捕捞的机动港澳流动渔船所有人,同时持有有效的证书,详见正文。

  受理条件:

  补贴对象为从事国内海洋捕捞的机动港澳流动渔船所有人。补贴对象应当纳入全国海洋捕捞渔船船数和功率总量控制范围,并纳入全国数据库管理。同时,持有有效的以下证书: 1. 港澳证书。小型“P 牌”香港流动渔船(指香港拥有权登记号以 P 开头的小型舢舨渔船),应持有《拥有权证明书》、《运作牌照》,其他香港流动渔船,还应持有《验船证明书》。澳门流动渔船,应持有《船舶在海事登记内作登录之证明书》和《适航证书》。 2. 内地证书。《渔业捕捞许可证》、《出海船舶户口簿(粤港澳流动渔船)》、《广东省港澳流动渔民协会会籍证明》。

  申请材料:

  1、捕捞机动港澳流动渔船油价补贴申请表

  2、申请主体身份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渔业船舶证书

  4、渔船发生拆解、灭失等情形的,还应当提交进厂拆解、 灭失等情形的,还应当提交进厂拆解、灭失以及恢复生产等证明材料。

  5、申请主体本人无法前来申请油价补贴,委托他人代理的,应当书面委托、说明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

  茂南区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办理地点:茂名市茂南区茂南大道东72号富城御园二楼茂南区行政服务中心11-33号窗口

  办公电话:0668-2537035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位置指引:可乘坐309路公交车到后岭站下车即到;或乘坐202路、13路、207路公交车到武装部站下车后往东步行76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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