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婚姻登记对户口本要求有哪些?

导语 茂名婚姻登记需要提供相关户口本证件,包含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但是有的时候也存在不能提供的情况,比如集体户口页,户口迁移期间办理的情况,那么婚姻登记对户口本有哪方面的要求呢?

  茂名婚姻登记对户口本要求是什么?

  当事人提交的户口簿,应当包含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有按照规定加盖的户口专用章和户口登记的日期。

  ——当事人为集体户口无法提供户口首页的,可以提供加盖户口簿保管单位公章的首页复印件和本人页原件。

  ——当事人提供的集体户口常住人口登记卡(表)包含户口住址、当事人个人信息、户籍专用章等内容的,可不提供集体户口簿首页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户口在迁移期间的,当事人应当先办理落户手续,领取户口簿,再办理结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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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结婚登记,需要提前在粤省事微信小程序、广东民政公众号、广东省婚姻登记网上预约系统、茂南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公众号等进行预约,预约成功后携带双方身份证、双方户口簿和3张2寸红底彩色合照,在预约时段双方本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问:茂名各区婚姻登记处的电话号码是多少?

  答:各婚姻登记机关联系电话是:茂南区2907650,电白区5113669,信宜市8872033,高州市6670660,化州市732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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