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增减员办理指南

导语 经批准的正式招工、录用、聘用、调动、安置等可办理在编在职参保人员增员,办理时需提供经职能部门确认工作人员编制身份的证明材料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增减员申报表》,详情见正文。

  茂名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增减员的办理条件是什么?所需什么资料?

  一、增员

  经批准的正式招工、录用、聘用、调动、安置等可办理在编在职参保人员增员,办理时需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

  (一)经职能部门确认工作人员编制身份的证明材料(例如编制卡、县级及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定的参保人员名单或批准的正式招工、录用、聘用、调动、安置手续、任职文件等材料);

  (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增减员申报表》。

  二、减员

  因辞职、开除、调出等可办理在编在职参保人员减员,办理时需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

  (一)按管理权限批准的解除、终止劳动人事关系证明材料(例如辞职、开除、调出、参军、终止或解除合同等);

  (二)参保人员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

  (三)《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增减员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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