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达到机动车规定使用年限的;
2、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3、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4、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1、身份证
2、户口本
3、行驶证
4、《机动车登记证书》
茂名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 址: 广东省茂名市火车站铜鼓岭交警支队车管所2楼
电 话: 0668-2800268
茂名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 址: 广东省茂名市河东迎宾路98号大院
电 话: 0668-2280752
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办结
办理费用:
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