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户口迁移所需材料一览

导语 茂名居民户口迁移需要什么材料?茂名居民迁移户口所要什么证明材料?茂名本地宝为你解答,希望能帮到您。

  录用公务员或招收职工,以及经地方组织、人事、劳动部门和中央、省级直属机关同意调动工作的公务员或职工办理户口迁移

  实施程序:1、市、县公安局户政部门受理申请,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审批签发《准迁证》。2、迁出地公安派出所凭有关批件及证明材料当场办理《迁移证》并注销户口。3、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凭有关批件及证明材料当场办理入户手续。

  材料要求:1、迁入地市、县公安局户政部门签发《准迁证》时:(1)县以上组织、人事、劳动部门批准证明;属中央或省级直属机关的,需省级机关人事部门的调动或招收文件;(2)《户口簿》、《居民身份证》。2、迁出地公安派出所签发《迁移证》时:(1)县以上组织、人事、劳动部门批准证明或省级机关人事部门调动或招收文件;(2)《准迁证》;(3)《户口簿》、《居民身份证》。3、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入户时:(1)《准迁证》;(2)《迁移证》;(3)《居民身份证》。

  办理时限:1、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审批签发《准迁证》。2、当场办理《迁移证》并注销户口。3、当场办理入户手续。

  收费标准:收取户口《准予迁入证明》4元/证;《户口迁移证》4元/证;家庭户口簿10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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