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失业保险费返还办理指南

导语 如何申请受影响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申请返还的条件有哪些?返还标准是什么?要怎么办理?茂名本地宝为您介绍。

  一、申请返还的条件和标准

  受影响企业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五个条件:

  1. 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一年以上。

  2. 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当地城镇登记失业率;

  上述裁员率是指:本企业上年度领取失业保险金总人数(含领取一次性失业保险金人数)与本企业年平均参保人数之比,上年度茂名地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 2.44 %。

  3. 与本企业2018年平均参保人数相比,申请失业保险费返还时企业岗位流失率不超过30%;

  上述企业岗位流失率计算公式为:企业岗位流失率=(1-企业申请失业保险费返还时上月底参保人数÷企业2018年平均参保人数)×100%。

  4. 提供与工会组织协商制定的稳定就业岗位措施。

  5. 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

  二、返还标准

  返还额=当地月均失业保险金×参保职工数×6

  我市月均失业保险金为1269元。

  享受6个月失业保险金标准的失业保险费返还的受影响企业,不再同时享受《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15〕54号,以下简称54号文)所规定的失业保险费返还。受影响企业只能享受一次6个月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标准的失业保险费返还政策。符合受影响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条件但按粤人社发〔2015〕54号申请了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的参保企业,可选择退回稳岗补贴,申请受影响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

  三、办理材料

  在市直(即市社保局)参加失业保险的受影响企业可在20201231向市人社局养老失业保险科递交以下申请资料申请失业保险费返还:

  1.《茂名市受影响企业返还失业保险费申报审核表》(需加盖公章的PDF电子版)(点击下载);

  2. 填写2020年受影响企业信息表电子版(点击下载

  企业申请无需现场提交申请材料,以上申请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mmwgbt@126.com

  四、申办流程

  符合条件的受影响企业于2020年12月31日前到参保的区/县级市人社部门申请。我市各地人社部门负责科/股室联系方式:

  市 直 养老失业保险科 2976919

  茂南区 社保股 2536916

  电白区 养老失业保险股 5598122

  信宜市 养老失业保险股 8832696

  高州市 养老失业保险股 6633896

  化州市 养老失业保险股 7331863

  滨海新区人力资源局 5358280

  高新区 财政社保局 2635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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