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公积金重病贫困提取办理指南

导语 本人、配偶或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严重困难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公积金提取,那么受理条件和申请材料是哪些呢?跟着本地宝小编一起了解一下吧。

  一、办理条件

   本人、配偶或双方直系亲属患重大疾病且住院费用(社保报销后自费部分)达一万以上

  二、办理资料

  1.身份证

  2.婚姻状况的证件或材料(见备注2)

  3.本人申请书

  4.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诊断书

  5.经社保核报后的发票(核报后个人自费金额满一万元或以上)

  6.申请人与患者关系的证件或材料

  三、提取额度

   可提金额≦申请提取时前一年内所发生住院费用经社保报销后剩余部分的50%核批

  四、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到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窗口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符合规定格式的当场办理审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说明不予受理的原因或需补交的资料。

  3.审查。窗口人员进行书面审查。

  4.决定。窗口人员审批,予以通过的,由住建部结算平台支付;不予通过的,说明不予受理的原因或需补交的资料。

  五、办理地点

  1.茂名市茂南区油城十路6号大院中段南侧金源盛世楼盘北门中庭茂名市行政服务中心(东区)一楼1、2、3、4、28、29、30、31、32、33、34、35、36号窗口

  2.高州市茂名大道198号泰华苑二楼

  3.化州市鉴江区明月南路3号橘州东信花园B栋二楼

  4.信宜市塘面开发区金璟花园A5幢

  5.电白区水东镇海滨大道136号金碧海景花园商住小区A幢36、48号

  六、工作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正常工作日):上午8点30分-12点,下午14点30分-17点3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

  七、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

  0668—12329

   监督电话

  0668-12345

  八、其他

  1.提取人需到场签字,夫妻或直系亲属代办须提供双方身份证及关系证明,单位专管员代办需提供单位委托书并盖章;

  2.婚姻状况的证件或材料:结婚的提供结婚证或注明夫妻关系的户口本、离婚的提供离婚证或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单身的到公积金中心填写声明;

  3.所有提取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身份证不需要提供复印件);

  4.办理提取业务前,先绑定个人银行储蓄卡,可提取人(如夫妻双方、共有产权人、共同借款人等)中若其中一人存在多个公积金账户且未销户的,必须先将其多个公积金账户撤并后才能办理提取业务,否则将影响其他可提取人办理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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