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公积金暂存户管理

导语 茂名本地宝为您收集关于暂存户的相关信息,如下:

  一、转入暂存户的人员范围:

  1、职工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工资关系,暂时未被其他单位录用、档案仍在原单位或者档案转到人才交流中心、劳动服务中心保管的;

  2、职工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工资关系且与新单位建立劳动工资关系,新单位尚未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

  3、职工因单位撤销、解散或者破产,未找到新单位的。

  二、转入暂存户

  1、申请条件:职工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工资关系,且不提出转移申请。

  2、申请时需提供的材料:

  《茂名市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一式四联(转出单位盖公章),需提供其职工居民身份证号码。

  3、已转入暂存户管理的职工办理各项公积金业务时,直接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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