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住院医疗费报销指南

导语 茂名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疑如何报销本人的住院医疗费用,可以通过直接联网结算或者零星报销,二者的区别是前者只需要在医院的医保窗口当场结清即可,后者则需要先行垫付后期再携带个人的相关缴费清单和收据到医保经办窗口办理。

  一、住院报销报销流程

  (一)直接联网结算

  参保居民在茂名市统筹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可持身份证、保障卡在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结算窗口办理住院登记手续,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报销,出院时只需缴纳个人自负部分即可办理出院,统筹基金支付部分由社保(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结算。

  (二)零星报销

  参保人出院未能实现联网直接结算的,先由个人全额垫付住院医疗费用,凭以下资料:

  1、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原件;

  2、住院医疗费用发票、诊断证明、医疗费用总清单、出院小结等资料原件到参保地社保(医保)经办机构办理零星报销手续。

  二、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诊疗项目支付范围、医疗服务设施支付范围的医疗消费项目产生的医疗费用方能按规定报销。

  三、以下医疗费用医保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1、明确规定由工伤保险支付的医疗费用。

  2、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有关规定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3、各种美容,非功能性整形、矫形、减肥等非疾病性治疗项目。

  4、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就医的。

  5、国家、省和市有关规定不得由医保基金支付的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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