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高州妇幼保健院托育园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导语 应聘者必须对个人所提供的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签订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立即解除合同。

  随着全面“三孩”政策的实施和国家、省、市相关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配套政策的出台,高州市妇幼保健院积极推进《茂名市推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实施,将依托市妇幼保健院专业的保健师资力量,打造一所具有医育特色的市级示范性、普惠性公办托育园。高州市妇幼保健院托育园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婴幼儿照护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健康合格证明。

  4.具有从事岗位所必须具备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6.年龄在35周岁以下,炊事员年龄不限。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日至2023年12月8日。

  (二)报名要求符合条件的考生请于2023年12月8日下午17:30前将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等资料的扫描件,以“应聘岗位-姓名”命名,以压缩包附件形式发至高州市妇幼保健院人事部邮箱(fyrenshike@163.com)。

  (三)注意事项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时应确保所填各项信息真实有效,凡以虚假信息报名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考生应践行诚信报考,对恶意报名、攻击报名系统的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资格审核

  1.高州市妇幼保健院托育园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岗位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核及筛选。

  2.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录取资格。

  四、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招聘方式。采用笔试加面试方式。

  1、笔试

  (1)符合资格条件者通知笔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笔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2)笔试内容:笔试内容按岗设考。

  (3)笔试时间、地点及形式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地点:高州市妇幼保健院门诊楼五楼会议室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在高州市妇幼保健院党务公开栏公布。

  2.面试

  (1)确定面试入围对象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名单。不足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名单。如果同一岗位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不仅限于1:3比例,同分人员同时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及形式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地点:高州市妇幼保健院门诊楼五楼会议室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形式及内容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综合分析、组织协调、人际沟通、应急应变、解决问题等方面的能力。

  面试采用百分制,面试合格成绩为60分以上,面试成绩在高州市妇幼保健院党务公开栏公布。

  3.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4.若同一岗位考生面试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面试主评委评分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则由医院党委研究决定。

  (二)体检托育园根据实际岗位需求在总成绩60分以上的应聘者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人员,组织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取消资格,可从成绩60分以上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人选。

  (三)公示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将在高州市妇幼保健院党务公开栏公示。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录用的,可从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四)录用人员执行高州市妇幼保健院托育园规定的薪酬待遇。

  五、注意事项

  (一)应聘者必须对个人所提供的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签订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立即解除合同。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妇幼保健院人事部负责解释。人事部联系电话:0668-6639992监督电话:高州市妇幼保健院纪检监察办公室0668-6639586

  附件:高州市妇幼保健院托育园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请长按识别二维码获取)

  高州市妇幼保健院

  2023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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